防病毒总工金波:许多流氓软件违反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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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流氓软件甚至违反了我们国家的刑法” ,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总工程师金波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研讨会”上做了这样明确的表示。
对于流氓软件可能涉及违反的一些法律法规,金波进行了详细解说,根据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第1条,故意制作破坏程序,供给计算机系统和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遭害损害的。第3条,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对有以下犯罪的将给予处罚。利用互联网销售虚假宣传的。
根据国务院147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家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的活动。1、未经允许使用计算机网络资源的。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网络功能信息删除增加或者修改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其它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7、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所以可以看到很多流氓软件它破坏的是计算机信息的功能进行了删除修改或者增加,或者破坏了用户的隐私,违反了国务院第147号令的规定。
在《刑法》286条规定了,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增加、修改、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条处罚。所以许多“流氓软件”甚至违反了我们国家的刑法。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第9条,经营者不得通过广告等手段对商品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所以这条来看来,流氓软件也是没有把它的正常功能正式告诉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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