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诉比亚迪案进入技术鉴定层面(1)
“我们正在等待证监会的审批,希望能够尽快将手机业务打包在香港上市,但现在还没有消息。”昨天,深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说。日前,业内有传言称,比亚迪手机业务上市事宜即将见分晓。
但比亚迪和富士康延续多时的知识产权诉讼至今仍未了结,这对比亚迪手机业务上市是否构成阻碍,仍然很难下定论。
诉讼已进入技术层面
“这是去年那个案子的延续,今年6月我们再次提起了诉讼。”富士康宣传部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强调。富士康认为,比亚迪蓄意促使富士康跳槽前去的手机部门员工违反雇用合约,泄露商业秘密,经过去年取证后,仍然明知故犯。于是,富士康再次对其提出诉讼。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对于双方所涉商业材料到底是商业机密还是公开信息的争议成为了案件的焦点。
为此,记者了解到,深圳中院11月6日在北京主持了一场鉴定听证会。鉴定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富士康所说的商业秘密是否属独有;二是争议资料与富士康的商业背景关系是否相同。
本报记者在获得的一份内部资料上看到,双方听证会上并没有单纯从技术角度阐述上述两个焦点,而是仍然将重点放在事件的来龙去脉上。
富士康多位内部法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费了较多口舌重述了双方矛盾起因,声称比亚迪2003年开始不断挖角,导致富士康大约300~400名员工跳槽,比亚迪并借机窃取富士康手机部门商业秘密,内容涵盖开发段工程管理、生产段品质管理、工厂环境管理、实验室感觉、经验层开发五大方面。
比亚迪相关人员反击说,系统文件主要有三个来源:其一是根据ISO9001等标准建立资料管理体系形成的文件;其二是网上下载的公知性资料和文件;其三是代工客户所给予的技术、管理要求标准和程序。而富士康提交的资料,只是一份资料管理体系文件,主要内容与流程编制可在公开文献中找到,早为业界熟悉。比亚迪强调表示,富士康提交的文件也是在别人公开的文献基础上编制,其中部分来自索尼。
双方各自以感性的语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富士康说,它培养的数万员工,在大量生产线上大规模生产,年产值超过千亿元人民币,这赖以生存的机制就是维护知识产权。
而比亚迪则强调自己是民族品牌,拥有知识产权,它现在的业务涉及到电池、手机和汽车,它的可充电电池销量在全球排在第一,目前从事手机行业员工近9万。
最终,专家要求原告富士康继续提供资料以明确被侵犯商业机密的范围。同时,鉴于诉讼至今,被告比亚迪一直没有提交自己的系统文件,专家要求被告7日内提交系统文件以进行比对鉴定,否则将按照法院现有保全的证据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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